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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查酒驾“零容忍”,持续曝光“不降温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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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这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,更是行车的安全底线。对于酒驾、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,丰城交警坚决“零容忍”!现曝光近期查获的酒驾违法人员,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。

案例一:2025年9月16日12时45分许,丰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上塘中队民警在丰矿建设大道路段执勤时,现场查获屈某某涉嫌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的违法行为,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5mg/100ml,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,目前警方依法对其作出处罚。



案例二:2025年9月8日13时33分许,丰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石滩中队在丰城市淘沙至山桥2公里500米处路段执勤时,现场查处袁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,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4mg/100ml,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,目前警方依法对其作出处罚。



案例三:2025年9月2日13时07分许,丰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石滩中队在张巷-白土2公里200米处路段执勤时,现场查处江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,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0mg/100ml,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,目前警方依法对其作出处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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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交管大队

责任编辑:李毓、王可欣

编审:杨根龙

签发:熊浩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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